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20:23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浏览次数: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0〕7号)要求,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为引领,围绕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对照国务院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了工作推进的责任与步骤,统筹做好协调推进、工作衔接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切实加强主动公开,保障了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实际,依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形成了市本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内容涵盖国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息、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5个有直接影响的公共资源交易35个事项。

  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公开渠道,提升用户体验。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各类依法应该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发布后,同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进行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应依法及时予以公开。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2020年8月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官方网站对外公示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从而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