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积极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为全面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市公安局深入开展调研,结合鹤壁实际,出台印发《鹤壁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鹤壁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鹤公文〔2020〕147号,以下简称《指引》)。截至目前,各县级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悬挂《指引》29处,先后指引服务群众10万余次。
(一)认真研究,充分调研。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鹤政办〔2020〕7号)、《河南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公治〔2020〕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局多次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分局、基层派出所调研,收集意见建议。同时,组织业务骨干逐项认真研究,推动我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出台文件,明确标准。6月18日,市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对鹤壁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经过多次调研讨论,6月23日,市公安局出台《指引》,对鹤壁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公开事项、规范流程、组织保障等事项进一步明确。《指引》,共涉及群众办理户籍业务9个方面、34项公开事项。同时,对每个具体事项的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等均逐一进行明确。
(三)加强指导,优化服务。一是统一标准。市公安局制作统一格式《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公告栏29个,指导县区分局,基层派出所悬挂、摆放至户籍室醒目位置,方便办事群众。二是加强监督。建立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先后12次到基层一线实地督导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压实责任,改进工作,切实站稳人民至上立场。三是强化宣传。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在政务服务网和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大厅等,对外公开户籍领域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要素。积极利用广播电视、QQ群、微信群、微博等载体,扩大政务公开领域和知晓群体,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