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关于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8:31来源:鹤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为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居安思危意识,检验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状态,经市人民政府、鹤壁军分区批准,定于2024年9月18日组织全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现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星期三)10时00分至10时43分。

二、试鸣范围

鹤壁市及所属县区。

三、试鸣种类和时间

(一)10:00发放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二)10:20发放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三)10:40发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四)每种警报间隔11分钟,共43分钟。

请全市各单位、全体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鹤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